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: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1-03-29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,2021年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: 打印正文 | 关闭页面
账号+密码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