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JS101-20200330-000000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所属主题: | 文件解读 |
文 号: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发文日期: | 2020-03-12 |
关于《津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的政策解读
一、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,以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为抓手,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19〕24号)和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常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常政办发〔2019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全面深化我市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明确各审批部门工作任务,细化专管专干责任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二、该文件制定的依据
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19〕24号)、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常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常政办发〔2019〕14号)》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制定《津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。
三、该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
通过统一审批流程、统一信息数据平台、统一审批管理体系、统一监管方式,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“四统一”,构建科学、便捷、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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