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01-20191230-00105263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所属主题: | 文件解读 |
文 号: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发文日期: | 2019-11-29 |
关于调整《津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(2018-2030)》禁止养殖区、限制养殖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
一、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
养殖水域滩涂科学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,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,是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,设定发展底线,稳定基本养殖面积,保障渔民合法权益,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,推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。为此,特制定该文件。
二、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
充分根据水域功能性质,设定发展底线,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,合理布局水产养殖业发展,稳定基本养殖面积,保障渔民合法权益。
三、该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
《农业部关于印发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〉和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〉的通知》(农渔发[2016]39号)、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〈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(调整)方案的请求〉的批复(湘环函〔2018〕191号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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